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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2-1-84)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说法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查明案件事实,准确把握法律精神,正确适用法律,合理行使裁量权,避免主观臆断、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确保案件裁判结果公平公正。据此可知,李法官对律师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的请求不予理睬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说法三。《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避免盛气凌人、“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尊重律师,依法保障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据此可知,对于刘检察官的做法,李法官应当予以制止。

说法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律师对于法官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可以自行或者通过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向有关人民法院反映情况,或者署名举报,提出追究违纪法官党纪、政纪或者法律责任的意见。所以律师提出异议遭到拒绝后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途径进行救济,据此可知,退庭抗议是不适当的。

说法六。《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尊重律师的职业尊严,支持律师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保障和维护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据此可知,刘检察官的做法是不符合其道德规范的。

说法七。《律师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据此可知,律师因担心报复,而向当事人提出解除委托关系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说法八。《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十六条规定,严格遵守廉洁司法规定,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法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反规定与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不正当交往,不在执法办案中徇私舞弊。《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不收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友、案件利害关系人或者单位及其所委托的人以任何名义馈赠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凭证以及干股等;不参加其安排的宴请、娱乐休闲、旅游度假等可能影响公正办案的活动;不接受其提供的各种费用报销,出借的钱款、交通通讯工具、贵重物品及其他利益。据此可知,李法官、刘检察官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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