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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地位—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3-97)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A.共同原告

B.共同被告

C.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证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在本案中,法院通知付某来参加诉讼是为了让其来证明与案件有关的一些事实。因此,其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是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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