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4-2-82)
A.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
B.受理案件后发现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C.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
D.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
选项A正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选项B错误。《行政诉讼法适用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四)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五)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六)重复起诉的;(七)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八)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九)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十)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
选项C正确。《行政诉讼法执行解释》第五十六条第(三)项规定,被诉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选项D错误。《行政诉讼法执行解释》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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