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隐私权—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3-66)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A.甲公司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

B.张某可请求甲公司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C.张某可请求甲公司赔偿平板电脑的损失

D.张某可请求甲公司和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隐私权又称个人生活秘密权,是指公民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信息的权利。一般而言,公民的隐私权包括通信秘密权与个人生活秘密权。通信秘密权,是指公民对其在信件、电报、电话中的内容享有保密权,未经允许不得非法公开。个人生活秘密权是指公民对其财产状况、生活经历、个人资料等私人信息享有的禁止他人非法利用的权利。本案中,张某在箱内放了自己的贴身生活用品及私密照片,并在箱外贴了“私人物品,严禁打开”的字条,甲公司的员工李某私自翻看了箱内的物品,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

选项B错误。《关于确定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据此可知,受害人以隐私权被侵害为由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是“造成严重后果”。本案中,李某仅是翻看了一下箱内物品,并未对张某的私密照片进行传播,即未造成严重后果,故张某请求甲公司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主张不会被支持。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