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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3-88)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A.由丙公司退给李某
B.由乙公司和丙公司退给李某
C.由丙公司退给方某
D.由乙公司和丙公司退给方某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案中,《房屋预订合同》是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签的,房款也是丙公司收的。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应由丙公司负责退还预付房款。《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据此可知,张某将债权转让给李某并通知甲、乙、丙公司后,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除非经受让人同意。因此,丙公司应向李某退款,而非向方某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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