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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加重犯—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2-8)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A.故意杀人包含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实际上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

B.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的犯罪客体相同,强奸、强制猥亵行为致妇女重伤的,均成立结果加重犯

C.甲将乙拘禁在宾馆20楼,声称只要乙还债就放人。乙无力还债,深夜跳楼身亡。甲的行为不成立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

D.甲以胁迫手段抢劫乙时,发现仇人丙路过,于是立即杀害丙。甲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他人,因抢劫致人死亡包括故意致人死亡,故甲成立抢劫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结果加重犯是指在同一犯罪中,刑法就更重的结果规定了加重的法定刑的犯罪。结果加重犯应当具备四要素:(1)实施基本犯罪行为,但造成了加重结果;(2)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3)对基本犯罪具有故意或者过失,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4)刑法就发生加重结果加重了法定刑。

选项A错误。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为杀人故意,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为伤害故意,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而非故意杀人罪。

选项B错误。强奸致妇女重伤的,成立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加重犯情形仅包括“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不包括“致妇女重伤”的情形。

选项C正确。“乙因无力还债跳楼身亡”说明乙的死亡属于被害人自杀,通说认为被害人死亡若是其自杀造成的,与非法拘禁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此甲的行为不属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

选项D错误。抢劫致人重伤、死亡,是指为达到抢劫的目的而杀害、伤害他人,此种情况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在本案中,甲是故意杀害案外第三人,因此,分别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

【提示】《刑法修正案(九)》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加重犯情形改为“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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