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帮助毁灭证据罪与窝藏罪—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2-20)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A.乙藏匿凶器的行为不属毁灭证据,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
B.乙向甲汇款2万元不属帮助甲逃匿,不成立窝藏罪
C.乙的行为既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也不成立窝藏罪
D.甲虽唆使乙毁灭证据,但不能认定为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教唆犯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期待可能性,是指根据具体情况,有可能期待行为人不实施违法行为而实施其他合法行为。如果不能期待行为人实施其他合法行为,就不能对其进行法的非难,因而不存在刑法上的有责性。据此,行为人犯罪后毁灭自己犯罪的证据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是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在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案中,毁灭,是指湮灭、消灭证据,既包括使证据从形态上完全予以消失,如将证据烧毁、撕坏、浸烂、丢弃等,又包括虽保存证据形态但使得其丧失或部分丧失其证明力,如砧污、涂划证据使其无法反映其证明的事实等。乙把凶器藏在自家地窖里,致使该证据无法发挥证明力,可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选项B.C错误。窝藏罪主要表现为,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在本案中,乙为犯罪分子甲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可成立窝藏罪。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