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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具有亲历性特征。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亲历性要求?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刑事审判具有亲历性特征。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亲历性要求?()

A.证人因路途遥远无法出庭,采用远程作证方式在庭审过程中作证

B.首次开庭并对出庭证人的证言质证后,某合议庭成员因病无法参与审理,由另一人民陪审员担任合议庭成员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

C.某案件独任审判员在公诉人和辩护人共同参与下对部分证据进行庭外调查核实

D.第二审法院对决定不开庭审理的案件,通过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害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进行审理

【答案】B

【考点】刑事审判的亲历性特征

【解析】审判的亲历性,是指案件的裁判者必须自始至终参与审理,审查所有证据,对案件作出判决须以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为前提。

选项A符合亲历性要求。《刑诉解释》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法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其不出庭:(一)在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二)居所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三)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四)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可以通过视频等方式作证。

选项B不符合亲历性要求。刑事审判的亲历性特征体现的是集中审理原则。根据集中审理原则,在法庭审判中,法庭成员(包括法官和陪审员)必须始终在场参加审理。对于法庭成员因故不能继续参加审理的,应由始终在场的候补法官、候补陪审员替换之。如果没有足够的法官、陪审员可以替换,则应重新审判。若合议庭成员因病不能参加审理,应该由始终在场的候补陪审员参加审理,而不是由任意的陪审员继续审理。

选项C符合亲历性要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刑诉解释》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调查核实证据,必要时,可以通知检察人员、辩护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到场。上述人员未到场的,应当记录在案。

选项D符合亲历性要求。《刑诉解释》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第二审案件依法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合议庭全体成员应当阅卷,必要时应当提交书面阅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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