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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考试答案分析之三国法2011年多选题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A.甲河沿岸国对甲河流经本国的河段拥有主权

B.甲河上游国家可对自己享有主权的河段进行改道工程,以解决自身缺水问题

C.乙河对非沿岸国商船也开放

D.乙河的国际河流性质决定了其属于人类共同的财产

【答案】AC

【考点】多国河流和国际河流

【解析】选项A正确。多国河流流经各国的河段分别属于各国领土,各国分别对位于其领土的一段拥有主权。

选项B错误。对多国河流的航行、使用、管理等事项,一般都应由有关国家协议解决,各国不得有害地利用该河流,不得使河流改道或堵塞河流。

选项C正确。国际河流是通过条约规定对所有国家开放航行的多国河流。国际河流一般允许所有国家的船舶特别是商船无害航行。

选项D错误。国际河流流经各国领土的河段仍然是该国主权下的领土。

75.甲国发生内战,乙国拟派民航包机将其侨民接回,飞机需要飞越丙国领空。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多选第75题)

A.乙国飞机因接其侨民,得自行飞越丙国领空

B.乙国飞机未经甲国许可,不得飞入甲国领空

C.乙国飞机未经允许飞越丙国领空,丙国有权要求其在指定地点降落

D.丙国军机有权在警告后将未经许可飞越丙国领空的乙国飞机击落

【答案】BC

【考点】国际航空法

【解析】根据领空主权原则,国家对其领空拥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外国航空器进入国家领空须经该国许可并遵守领空国有关法律。对于非法入境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国家可以行使主权,采取符合国际法有关规则的任何适当手段,包括要求其终止此类侵犯立即离境或要求其在指定地点降落,但不得危及航空器内人员的生命和航空器的安全,避免使用武器。

76.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关于国际争端解决方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多选第76题)

A.甲乙两国就界河使用发生纠纷,丙国为支持甲国可出面进行武装干涉

B.甲乙两国发生边界争端,丙国总统可出面进行调停

C.甲乙两国可书面协议将两国的专属经济区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对此争端拥有管辖权

D.国际法院可就国际争端解决提出咨询意见,该意见具有法律拘束力

【答案】BC

【考点】国际争端解决方式

【解析】选项A错误。国际争端应当和平解决,第三国实施武装干涉违反了国际法原则。

选项B正确。为促进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第三方可以调停人的身份,就争端的解决提出方案,并直接参加或主持谈判,以协助争端解决。

选项C正确。对任何争端,当事国都可以在争端发生后,达成协议,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对此争端获得管辖权。

选项D错误。国际法院可就国际争端解决提出咨询意见,但该意见没有法律拘束力。

77.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领域采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2011年卷一多选第77题)

A.合同

B.侵权

C.不动产物权

D.诉讼离婚

【答案】AB

【考点】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中的协议管辖

【解析】选项A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选项B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

选项C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选项D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78.甲国人特里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两人在北京经营相互竞争的同种产品。特里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特里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一多选第78题)

A.名誉权的内容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权利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

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甲国法律,因为侵权人是甲国人

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

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丙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是丙国人

【答案】BCD

【考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五条规定,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选项B、C、D说法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79.香港地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陈某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的文书送达及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多选第79题)

A.如陈某在内地,受案法院必须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

B.如甲公司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张某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则不能向其送达

C.如甲公司在内地设有代表机构的,受案人民法院可直接向该代表机构送达

D.同时采用公告送达和其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答案】BC

【考点】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

【解析】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简称《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下同)第三条规定,作为受送达人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内地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自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送达。

选项B正确。《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除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外,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为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诉讼代理人送达。

选项C正确。《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受送达人在内地设立有代表机构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代表机构送达。

选项D错误。《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除公告送达方式外,人民法院可以同时采取多种法定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采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据此可知,公告送达是被排除在外的。

80.中国甲公司与某国乙公司签订茶叶出口合同,并投保水渍险,议定由丙公司“天然”号货轮承运。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保险公司应赔偿范围?()(2011年卷一多选第80题)

A.运输中因茶叶串味等外来原因造成货损

B.运输中因“天然”号过失与另一轮船相撞造成货损

C.运输延迟造成货损

D.运输中因遭遇台风造成部分货损

【答案】BD

【考点】水渍险的承保范围

【解析】选项A错误。串味异味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选项B正确。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天气、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平安险的英文意思为“单独海损不赔”,船舶相撞属于平安险第(2)项规定的责任范围,即属于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选项C错误。运输迟延属于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中的除外责任,即保险公司不承担这种损失的赔偿。

选项D正确。台风属于恶劣天气,因此,其造成的损失也属于水渍险的承保范围。

81.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和依其设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多选第81题)

A.中心管辖直接因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

B.中心管辖的争端必须是关于法律权利或义务的存在或其范围,或是关于因违反法律义务而实行赔偿的性质或限度的

C.批准或加入公约本身并不等于缔约国承担了将某一特定投资争端提交中心调解或仲裁的义务

D.中心的裁决对争端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答案】ABCD

【考点】《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

【解析】选项A正确。《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心的管辖适用于缔约国(或缔约国向中心指定的该国的任何组成部分或机构)和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直接因投资而产生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给中心的任何法律争端。当双方表示同意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其同意。

选项B正确。依世界银行董事会《关于的报告》的解释,何为“投资”可以由争端当事方自主决定,公约没有必要进行解释或界定。关于“法律争端”,董事会报告则认为,“争端必须是关于法律权利或义务的存在或其范围,或是关于因违反法律义务而实行赔偿的性质或限度的”。

选项C正确。依照公约规定,中心仅对争端双方书面同意提交给ICSID裁决的争端有管辖权,而批准或加入公约本身并不等于缔约国承担了将某一特定投资争端提交中心调解或裁决的义务。

选项D正确。依《公约》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心的裁决对争端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不得进行任何上诉或采取任何其他除本公约规定外的补救办法。

82.甲国公司承担乙国某工程,与其签订工程建设合同。丙银行为该工程出具见索即付的保函。后乙国发生内战,工程无法如期完工。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多选第82题)

A.丙银行对该合同因战乱而违约的事实进行实质审查后,方履行保函义务

B.因该合同违约原因是乙国内战,丙银行可以此为由不履行保函义务

C.丙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独立于该合同,只要违约事实出现即须履行保函义务

D.保函被担保人无须对甲国公司采取各种救济方法,便可直接要求丙银行履行保函义务

【答案】CD

【考点】国际融资担保

【解析】见索即付保函又称为见索即付担保,或独立保函,是指一旦主债务人违约,贷款人无须先向主债务人追索,即可无条件要求保证人承担第一偿付责任的保证。

选项A错误。见索即付保函具有无条件性,保证人仅凭受益人提出的要求即应付款,而不问付款是否有合理依据。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见索即付保函具有独立性,即担保人所承担的义务独立于基础合同,担保人不能以基础合同的履行、修改或无效等对抗受益人。只要违约事实出现,担保人就须履行保函义务。

选项D正确。这里的保函被担保人可直接依据保函要求保证人履行保函义务,而不需对债务人采取救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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