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
B.经授权,行政法规可设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C.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的时候,应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听取其意见
D.地方各级人大有权撤销本级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答案】ABCD
【考点】《立法法》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立法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据此可知,提出法律解释要求的主体不包括地方各级政府。
选项B说法错误。《立法法》第九条规定,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据此可知,行政法规不可以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选项C说法错误。《立法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据此可知,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是"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而不是"应当"邀请。
选项D说法错误。根据《立法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