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法律职业道德)
45.关于法律职业道德,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A.基于法律和法律职业的特殊性,法律职业人员被要求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具有高于其他职业的职业道德品行
B.互相尊重、相互配合为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这就要求检察官、律师尊重法官的领导地位,在法庭上听从法官的指挥
C.选择合适的内化途径和适当的内化方法,才能使法律职业人员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融进法律职业精神中
D.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包括提高法律职业人员道德认识、陶冶法律职业人员道德情感、养成法律职业人员道德习惯等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职业道德。
选项A说法正确。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一种专业化程度很高的职业。法律职业作为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要求法律职业人员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要求他们具有高于其他职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
选项B说法错误。互相尊重、相互配合为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但检察官、律师和法官在法庭上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法律职业人员在人格和依法履行职责上是平等的。
选项C说法正确。在现代社会生活中,道德具有教育示范,调节规范和潜移默化影响人们行为和意识的作用,只有通过选择合适的内化途径和适当的外化方法,才能使法律职业人员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融进法律职业精神中。
选项D说法正确。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主要包括提高法律职业人员道德认识、陶冶法律职业人员道德情感、锻炼法律职业人员道德意志和养成法律职业人员道德习惯等方面。
46.关于法官任免和法官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唐某系某省高院副院长,其子系该省某县法院院长。对唐某父子应适用任职回避规定
B.楼法官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对其无须免除法官职务
C.白法官将多年办案体会整理为《典型案件法庭审理要点》,被所在中级法院推广到基层法院,收效显著。对其应予以奖励
D.陆法官在判决书送达后,发现误将上诉期15日写成了15月,立即将判决收回,作出新判决书次日即交给当事人。其行为不违反法官职业规范规定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法官任免和法官行为。
选项A错误。《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据此可知,唐某与其子不属于上下相邻两级法院的院长和副院长,因此,不适用任职回避的规定。
选项B错误。《法官法》第13条第(八)项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不能继续任职的,应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
选项C正确。《法官法》第29条第1款规定,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应当给予奖励。该法第30条第(二)项规定,法官总结审判实践经验成果突出,对审判工作有指导作用的,应当给予奖励。本案中,白法官将多年办案体会整理为《典型案件法庭审理要点》,被所在中级法院推广到基层法院,收效显著。因此,对其应予以奖励。
选项D错误。判决书中出现笔误,应当通过裁定书加以补正,而不是立即收回。
47.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概括为“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文明”的要求?()
A.检察官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
B.检察院内部严格执行“案件查处由不同机构承办、互相制约”的制度
C.检察官应当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全面、客观依照程序收集证据
D.检察官本人或亲属与他人发生矛盾,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得以检察官身份寻求照顾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检察官职业道德。
选项A错误。《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5条规定,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检察官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就是忠于国家,属于忠诚义务的表现。
选项B错误。《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23条规定,严格遵守检察纪律,不违反规定过问、干预其他检察官、其他人民检察院或者其他司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不私自探询其他检察官、其他人民检察院或者其他司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和有关信息,不泄露案件的办理情况及案件承办人的有关信息,不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此条文规定的是“案件查处由不同机构承办、互相制约”的制度。该制度体现的是“公正”的要求。
选项C错误。《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18条规定,树立证据意识,依法客观全面地收集、审查证据,不伪造、隐瞒、毁损证据,不先入为主、主观臆断,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此规定体现的是“公正”的要求,而非“文明”的要求。
选项D正确。《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44条规定,不耍特权、逞威风、蛮横无理。本人或者亲属与他人发生矛盾、冲突,应当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不应以检察官身份寻求特殊照顾,不要恶化事态酿成事端。此条文规定的是“文明”的要求。
48.下列哪一情形下律师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A.律师与委托当事人系多年好友
B.接受民事诉讼一方当事人委托,同一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系该案件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但委托人知悉且同意
C.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同律师同时担任同一民事案件争议双方当事人代理人
D.委托关系停止后二年,律师就同一法律业务接受与原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委托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律师制度。《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其他情形均不符合题干要求。
49.盘叔系某山村农民,为人正派,热心公益,几十年来为村邻调解了许多纠纷,也无偿代理了不少案件,受到普遍肯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官老林说盘叔是个“土法官”,为充分发挥作用,可临时聘请其以人民陪审员身份参与审判活动
B.检察官小张说盘叔见多识广,检察院可以聘请其为检察监督员
C.律师小李说盘叔扰乱了法律服务秩序,应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禁止其继续代理案件
D.公证员老万说盘叔熟悉法律法规,有几十年处理纠纷经验,经考核合格,可以担任公证员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诉讼代理、公证员的相关制度。
选项A错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8条规定,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第7条第1款规定,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组织选任;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由省级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选任人民监督员。第9条规定,省级、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可以商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人民监督员人选;公民个人可以向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人民检察院自荐报名。
选项C错误。盘叔的行为没有扰乱法律秩序。其可以进行一般的代理案件。
选项D错误。《公证法》第18条规定,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五)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50.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等规定,下列关于法律援助的哪一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A.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机构无须进行经济状况审查
B.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C.我国的法律援助实行部分无偿服务、部分为“缓交费”或“减费”形式有偿服务的制度
D.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认为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辩护而没有通知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检察院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援助。
选项A成立。《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申请法律援助:(一)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二)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四)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选项B成立。《法律援助条例》第27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
选项C不能成立。一些国家中所包括的法院诉讼费用的“缓、减、免”在我国并没有纳入法律援助制度的体系。我国的法律援助是“免费”的。
选项D成立。《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1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认为犯罪嫌疑人具有应当通知辩护的情形,公安机关未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多选:
83.我国司法承担着实现公平正义的使命,据此,下列哪些说法能够成立?()
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我国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B.司法通过解决纠纷这一主要功能,维持社会秩序和正义
C.没有司法效率,谈不上司法公正,公平正义也将难以实现,因此应当选择“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目标
D.在符合法律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司法兼顾法理和情理更利于公平正义的实现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司法公正。公正是人们所追求的崇高理想、价值和目标,也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司法公正是法律精神的内在要求,是法治的组成部分和基本内容,是民众对法制的必然要求。
选项A正确。在我国,要想实现公平正义必然离不开我国的司法制度。
选项B正确。司法通过解决纠纷,既实现了正义,又维护了秩序。
选项C正确。公正优先、兼顾效率,这是我国司法的重要价值立场。
选项D正确。在不违背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如果能兼顾法理和情理,则无疑有助于实现实质性的公平正义。
84.法官的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执法为民的要求?()
A.民庭段法官加班加点,春节前及时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B.刑庭范法官拒绝承办案件辩护律师的宴请
C.立案庭刘法官将受案材料细化分类整理,方便群众查询
D.执行庭肖法官多方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成功执行赡养费支付判决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执法为民。法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包括: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和维护司法形象。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规定,法官应当着力保障民生,重视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选项B体现的是法官的清正廉洁,体现了公平正义的要求。而选项A、C、D中法官的做法则体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
85.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职业规范规定?()
A.某律师事务所明知李律师的伯父是甲市中院领导,仍指派其到该院代理诉讼
B.检察官高某在办理一起盗车并杀害车内行动不便的老人案件时,发现网上民愤极大,即以公诉人身份跟帖向法院建议判处被告死刑立即执行
C.在法庭上,公诉人车某发现李律师发微博,当庭予以训诫,审判长怀法官未表明态度
D.公证员张某根据甲公司董事长申请,办理了公司章程公证,张某与该董事长系大学同学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相关法律职业规范。
选项A没有违反。《法官法》第17条第3款规定,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据此可知,法律仅禁止法官的配偶、子女担任该法官所任职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对于法官配偶、子女以外的亲属,并没有此限制。
选项B违反。《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39条规定,在公共场合及新闻媒体上,不发表有损法律严肃性、权威性,有损检察机关形象的言论。未经批准,不对正在办理的案件发表个人意见或者进行评论。
选项C违反。《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3条规定,自觉遵守司法回避制度,审理案件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当事人,不私自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
选项D没有违反。《公证法》第23条第(三)项规定,公证员不得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大学同学既不是张某的近亲属,与张某或其近亲属之间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因此,为其办理公证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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