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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白白签《公约》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据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在物业管理纠纷中,绝大多数原因在于开发商交房之前,许多建设时期遗留下来的后遗症没有得到解决,而物业管理公司接手后遇到麻烦,在与开发商交涉不力后,自然将这笔帐算在住户身上,纠纷由此引发。 比如说,小区开发较早,配电设施跟不上住户用电量的增大,客户找到物业管理公司要求改线。物管公司往往认为这是开发商应当解决的事情,他们很少愿意做改动。因此,不少客户在物管公司置之不理的情况下,私自改线,给配套设施带来诸多隐患。 以上的例子不胜枚举,究其根源,除了开发商与物管公司相互扯皮、踢皮球的因素外,住户自己在买房后不能认真地验收房屋也有很重要的关系。 ■验收房屋,都验哪些方面 物业验收是买房的最后一步手续,包括物业接收和签订物业交付核验单这两个过程。 物业接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的核查: 一、房屋的质量 要看好发展商有无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核验合格证书,其填发时间、盖章单位、工程名称、项目性质等是否清楚、协调;其次,要观察房屋外墙、地面有无异样,如裂缝、下沉、鼓出或凹陷等情况。 二、房屋的设备器具。 这一部分的审验尤其重要,因为它将直接影响入住后的正常家庭生活,所以,包括给排水、电、空调、通讯及其他电器等都要试用,确定其正常运转。通常普通住宅每户宜独立设置口径不小于20毫米的干式水表;每户用电负荷设计功率不低于4千瓦,选用10(40)A单相电度表每户一表;每户设电话、空调、电视等用电插座若干(以保证够用为准)等。 三、房屋的共用设备 包括电梯、消防设备、燃气系统、暖气、小区环境、停车位、保安系统等的测试。 四、房屋的结构面积 看是否与跟开发商事先签订的销售合同中结构、面积相一致,并应特别弄清公用面积分摊情况、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的差。 物业验收合格,购房者认为满意后,与发展商签订完《交屋看房记录表》(或称物业交付核验单),整个房屋交易过程即告结束。对该表的填写,购房者一定要慎重。凡是无法确认的事项,则不记录或写上“暂不清楚”、“无法确认”等字样。 若发现问题,应如实记录并要求发展商限期处理,不可盲目入住。 ■明明白白签《公约》 《物业管理公约》,是一种将业主(或使用者)以及管理者双方对于特定物业的权利和义务以文字的形式加以确定,并对全体业主(或使用者)以及管理者均有约束力的文件。究其本质而言,是一种业主与管理者就特定物业的管理、使用、有偿服务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订立公约的目的,是要明确有关物业管理各项规则,使业主以及管理者都有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住户在验收完房屋后,便可与开发商或其指定的物管公司签约,这时,住户完全可以根据自己验收的结果做依据,将不同的房屋问题交由开发商或物管公司分别处理,以免使他们在交房后对于问题互相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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