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三边工程”应怎样避免工期罚款
法律咨询:
承包“三边工程”如何避免工期罚款的咨询
我公司承接了某工程,甲方要求在某庆典日前竣工,否则我公司要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甲方边提供设计图纸,我公司边施工。由于施工图纸不能及时提供、甚至不时修改调整,施工人员常常处在停工、怠工中,我公司应该怎么办?
律师回答:
首先,贵公司可以修订进度计划,将施工图纸的提供作为每项工程开始的前置条件,报监理单位审批,作为要求甲方提供图纸日期的依据。其次,某项工程开始前甲方未提供图纸的,贵公司应该书面催促甲方提供。再次,如果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甲方经过催促后仍未提供施工图纸的,贵公司应该在此后14日内书面向甲方申请顺延工期及要求甲方补偿停工损失,并最好每隔14天申请一次,直到甲方提供图纸。如此,贵公司不仅可以避免承担工期拖延的责任,还可能获得图纸拖延期间的停工损失补偿。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第十七条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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