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的区别
一、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的区别
工程施工
1、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2、本科目应当按照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
3、工程施工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间接费用),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
月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时,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本科目(间接费用)。
(二)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合同毛利)。
(三)合同完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工程结算
1、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2、本科目应当按照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3、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合同完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另外,“工程结算”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应作为“工程施工”科目的抵销科目,因为工程结算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合同完工时,应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总之,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您可以看做是过渡科目,最后工程完工时要将两个科目结平所以对冲。工程施工大于工程结算的差额列示为流动资产,工程施工小于工程结算的差额列示为流动负债。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一般对冲后如果工程施工有余额,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反映,如果工程结算科目有余额,则在预收款项项目列示。
二、工程项目风险的特点有哪些
1、多样性。一个工程项目可以有多种类型的风险并存,如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自然风险、合同风险、合作者风险等。它们之间还有着复杂的内在联系,可以互为影响、互为消长。
2、相对性。风险对于不同工程项目的活动主体可产生不同的影响。人们对于风险事故有一定的承受能力,但是这种能力因人和时间而异。而且收益的大小、投入的大小以及项目活动主体地位的高下、拥有资源的多寡,都与人们对工程项目风险承受能力的大小密切相关。
3、可变性。风险的可变性是指风险性质的变化、风险后果的变化、出现新的风险。风险后果包括后果发生的频率、收益或损失大小。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人们认识和抵御风险事故的能力也逐渐增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频率并减少损失和损害。如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责任感,提高管理技能,就可能使一些风险变成非风险。
4、长期性。风险在工程项目整个生命周期中都存在着,而不仅仅发生在实施阶段。比如,在目标设计可能有方案的失误,调查不够全面充分,市场分析错误;技术设计中存在专业不协调,地质不确定,图纸和规范错误;施工中物价上涨,实施方案不完备,资金缺乏,气候条件变化;运行中市场变化,产品不受欢迎,运行达不到设计能力,操作失误等。
5、整体性。风险的影响常常不是局部的或某一段时间、某一个方面的,而是全局性的。例如反常的气候条件造成工程的停滞,将影响整个后期计划,影响后期所有参加者的工作。它不仅会造成工期的延长,而且会造成费用的增加,造成对工程质量的危害。即使局部的风险也会随着项目发展,其影响会逐渐扩大。
6、规律性。工程项目的环境变化,项目的实施有一定的规律性,所以风险的发生和影响也有一的规律性,是可以进行预测的。重要的是人们要有风险意识,重视风险,对风险进行全面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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