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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规定是什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对广州市各区、县级市及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工作

;2.受市建委委托,负责监督检查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具体建设质量行为及执行国家规范的情况的工作;

3.负责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及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4.负责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5.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6.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7.承办上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内设办公室、执法检查部、技术管理部、工程质量监督一部、工程质量监督二部、工程质量监督三部、工程质量监督四部。

三、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6-7楼。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职责

质量:负责对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受理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注册,巡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核查参建人员的资格,监督工程竣工验收。

安全:负责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

每个不同的监督站有着不同的职责,为了建设工程质量,大家都各司其职,尽职尽责。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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