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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路面工程质量保修措施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1、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在沥青路面施工的准备阶段,原材料的质量检验应当是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对选定的石粉、矿粉、沥青按照规范进行质量检查,对于不符合的原材料坚决不允许使用,同时,对石料、矿粉的选定还经考虑到菜石场的生产量。在此基础上方可进行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的设计工作,而对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必须进行同步验证,需要强调的是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应严格按照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的确定的石料、油石比、级配生产施工。

2、基层表面清理与检验

(1)清洁

施工前用扫帚等工具清扫路面基层表面,要达到干燥、清洁、无松散石料、灰尘与杂物,清理宽度应至摊铺沥青混凝土面层边缘以外至少30cm,对局部被水泥等杂物污染并冲刷不掉的路面污染物应用人工将其凿除。

(2)检查里面基层的高程和平整度

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路面基层的纵断高程和平整度若不符合要求应制订处理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①若二灰石局部松散,凹凸不平可凿除后用素混凝土填平;

②若路面基层纵断面高程超过设计标准,应进行纵断面高程调整;

③横坡超过设计要求,应按0.1%渐变过度段调整。

(3)沥青下承层的质量检验

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对下承层的外观与内在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对局部缺陷(如严重离析、开裂等),应按规定修复补救,并将缺陷及修复的情况整理存档备案。

3、施工人员

成立项目经理部,严密组织,加强管理,保证质量,每道工序,每个施工环节都应当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决不随意调换施工骨干,以保证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的连续性与质量的可靠性。

4、试铺段施工

(1)在进行大规模施工前,应当用正常施工所需采用的全部设备,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在严格的监督和质量控制下进行试铺,试铺长度200~500米,并通过试铺解决如下问题:

①进行生产配合比验证,确定标准生产配合比;

②确定摊铺机的操作方式,包括摊铺温度、速度、振动振捣强度、自动找平方式;

③选择压实机具,确定压实组合、压实顺序、碾压强度、速度及遍数;

④确定松铺系数;

⑤确定施工产量及每天作业段长度;

⑥横向工作缝的处理方法;

⑦做出试铺段试铺总结,报监理审批后作为正式开工的依据。

5、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沥青混合料拌制

各环节控制

①拌和温度:拌和时沥青温度在160~170℃左右,由于常温的矿粉是与矿料同时加入的,为保证矿料的拌和温度,矿料的进料温度控制在175~190℃,混合料出厂温度以155~170℃为宜;

②拌和不得使用回收粉尘,粉尘必须排放出去。用于生产沥青混凝土的石粉必须存放于拌和机石粉罐中,保持干燥,呈自由流动状态;

③工地试验室每天对拌和物性能,集料级配和沥青用量进行抽样检验二次,拌和料各项性能必须与试铺合格产品相符;

④拌和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结团成块或严重粗细料分离现象,严禁不合格的产品出场;

⑤多雨潮湿气候时,生产沥青混合料所需集料(尤其是石屑)应堆放在干燥储存,当细集料需要量少又受潮湿使冷料困难时,尽量不安排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现对施工质量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控制,打造建设精品工程,按建设工程指挥权限,建立工程质量分级管理。

1.工程质量分级管理制度实施范畴为:

1)建设指挥部领导:指挥、副指挥。

2)建设指挥部部门负责人:工程、安质、计财、综合部各部室正副主任。

3)建设指挥部专业工程师:工程、安质、计财部各专业工程师。

2.工程参建各施工、监理单位及设计院现场指挥部的各级管理人员。

凡纳入质量分级管理制度范畴的各级建设管理人员,必须以科学的管理标准,完善的岗位工作要求,认真按照规定的分级管理范围实施重点质量管理,使全部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2)沥青混合料运输

混合料尽可能采用大吨位自卸汽车运输,运输车的数量根据生产能力、运距等情况综合考虑,合理配置,并留有备用。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做好如下几点:

①为了确保摊铺温度,并防止漏料造成污染和防雨,所有沥青混合料的运输车辆都用油布覆盖;

②运输车装料前,必须将车箱清理干净,车箱底板及周壁涂一层混合液,柴油:水<1:3,防止混合料粘连;

③拌和机向运料车卸料时,应每卸一斗混合料,挪动一下汽车位置,以减少离析现象;

④自卸车车箱后挡板卡扣必须保持清洁,易于卡紧、开启,以防止车辆在运输途中漏料,造成材料浪费和路面污染;

⑤倒车卸料时,要避免汽车撞击摊铺机,指定专人指挥车辆,在摊铺机前10~30cm处停车,卸料过程中应挂空档靠近摊铺机推动前进;

⑥沥青混合料运到现场的温度不得低于130~150℃已经结团或受雨淋的混合料不得摊铺;

⑦运输车返回途中,料斗要落下,一面发生事故和余料漏污染路面;

⑧料车中残余混合料运离摊铺现场,在指定地点集中清除,当天施工生产的废料当天运出工地。

(3)沥青混合料摊铺

①施工段采用摊铺机整幅摊铺,加宽段采用摊铺机梯队作业,其纵向接缝,应在前部已摊铺混合捞部分留下10~20cm宽暂时不碾压,作为后面摊铺的高度基准面,并有5~10cm左右的摊铺层重叠,以热接缝形式在最后做跨接缝碾压,以消除缝迹。上下层纵缝应错开15cm以上;

②为确保沥青混凝土路面平整、厚度达到设计要求,上面层摊铺采用走雪橇方式控制摊铺厚度和平整度,摊铺机安装移动式自动找平基准装置;

③为减少施工横缝,应保证每层每天至少摊铺1.5公路;

④摊铺过程中,摊铺机以试铺确定的摊铺速度、振动、振捣频率匀速前进,严禁中途变速或停顿;

⑤每天开始摊铺前,熨平机必须预热,预热温度不得低于70℃;

⑥机械摊铺过程中,不得用人工反复修整,但在下列情况下可用人工局部找补,更换混合料或人工摊铺:横断面不符合要求或摊铺带边缘局部缺料;构造物接头部位缺料。人工修整必须在现场主管人员专门指挥下进行,认真调整,局部换料、仔细修补,同已铺混合料接顺,不留明显印迹和差异,如遇摊铺机本身原因导致严重缺陷,应立即停止摊铺。人工修整时,不允许站在热混合料上操作;

⑦摊铺好的沥青混合料在未经压实前,施工人员不得踩踏;

⑧摊铺遇雨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在雨后清除未压实成型的混合料。

(4)沥青混合料的压实及成型

①沥青混合料压实以试铺段确定的碾压组合速度,紧接摊铺后进行,分为初压、复压、终压三个阶段进行,一般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采用钢轮压路机和轮胎压路机联合完成压实工作;

②碾压分段进行,分段长度控制在30~50米,即一段初压,一段复压,一段终压,段与段之间应设标志,并指定专人负责移动,便于司机辨认;

③初压采用2台双轮轻型钢轮压路机(≤8吨),在混合料摊铺后进行稳压,每台压路机至少碾压一遍,碾压速度1.5km/h;

④复压采用3台重型轮胎压路机碾压,每台压路机至少碾压二遍,碾压速度4.0km/h;

⑤终压采用1台双轮轻型钢轮压路机和1台重型双轮钢轮压路机静压,每台压路机至少碾压一遍,碾压速度3.0km/h;

⑥压路机起动、停止必须减速缓慢进行,不得急刹车

⑦压路机加水时,应行驶到复压的沥青混凝土路面边缘停放,加水后应就地来回碾压平整后再离开原位;相邻碾压应重叠1/3~1/2轮宽,压路机转向角度不得大于35°

⑧初压后的沥青混凝土面层不得产生推移,开裂现象,复压后沥青表面要求无明显轮迹,终压后要求表面平整、光洁、颜色均匀一致,无明显轮迹;

⑨对压路机无法压实的边缘及构造物接头处,应采用小型压路机或振动夯实;施工过程中禁止对路缘石及硬化土路肩造成污染,胶轮压路机碾压时需要距离路缘石边缘5cm左右;

⑩当天碾压的沥青混合料面层应封闭交通,不得停放任何机械设备或车辆,不得散落矿料、油料等杂物。

(5)接缝处理

①由于采用整幅摊铺,因此无纵缝;

②横向施工缝采用平接缝,在摊铺段端部的3米直尺呈悬臂状,以摊铺层与直尺脱离接触处定出接缝位置,用切缝机切齐铲除,继续摊铺时应将接缝切时留下的灰浆擦洗干净,涂上少量粘层沥青,摊铺熨平板从接缝处起步摊铺;

③接缝处碾压时用钢轮压路机进行横向压实,从先铺路面上跨缝逐渐移向新铺面层,碾压后用3米直尺检查平整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④上下面层的横向接缝必须错位1米以上,横向施工缝处,以确保毛勒缝两边路面平顺。

(6)施工遇雨的处理

沥青混合料面层雨天不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遇雨,采取以下措施:

①现场立即停止摊铺,用油布等把摊铺机包括料斗部分全部覆盖

②运输车及时盖上油布,并立即通知拌和车间停止拌和;

③已摊铺部分加紧碾压,尽快完成;

④雨过后,如摊铺机前面地面干燥、无积水,摊铺机料斗内的沥青混合料温度能满足温度最低温度要求,可以把已运到混合料铺完。是否继续拌和摊铺,应根据气候情况研究决定,如果地面潮湿,储料内沥青混合料温度低于最低温度标准,则应丢弃。摊铺后未经碾压密实即遭雨淋的沥青混合料全部清除。

6、检测

对于铺筑完成的路面由专人严格按照部颁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进行检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原材料的质量,包括沥青、精集料、细集料、填料;

(2)混合料的质量检查:油石比、矿料级配、稳定度、流值、空隙率;运到现场温度、初压温度、碾压终了温度;混合料拌和均匀性;

(3)面层质量检查:厚度、平整度、密度;高程、横坡度、偏位;摊铺的均匀性;

(4)施工完的面层及时报验;

(5)不符合标准的部位,能够修补的要及时修补,无法修补的必须返工。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纪要

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监督站负责对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对组织形式、程序及标准执行等情况)实施监督。

2.工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及文件方可组织质量验收:

(1)完成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已验收合格。

(2)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经质量监督机构抽查的完整的质量控制和工程管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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