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方工程量计算错误由谁来承担
设计方工程量计算错误由谁来承担
计算错误或设计变更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现行招投标中采用的预算定额计价方式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从量价合一到量价分离。虽然开放了材料价格,但这种以预算定额为基本框架的改良作法未能从根本上改变政府预定价的色彩,这与招投标通过市场竟争,形成工程价格的内在要求是相矛盾的,计价方式迫切需要改革。
对于工程量,是招标人的责任,对于综合单价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在招标环节,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就招标文件中关于工程量清单计算与图纸不符的问题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预备会时对以上问题进行书面答复,但原则上,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负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的清单报价完全符合要求,中标后可以在施工时对超出工程部分进行索赔,对于建设单位多算的部分一般不会提出,所以,从这点上可以看出招标人对工程建设不重视或是没有经验,前期工作不认真往往导致工程问题较大。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文件会要求投标人进行说明,施工方能中标,说明评标质量不高,或是总价基本合理。
根据你的描述,以上环节都没有对问题进行发现和纠正,到竣工时才发现,可见双方工程管理问题较多,施工方为中标报低价是合理的,但不能低于社会平均成本价,并且招标过程及各文体资料是要备案的,合同也必须要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定,不得就实质性内容进行协商和更改,就正常投标而言,这些投标人都要提前考虑到,不要等中标了才叫苦低了,这是不成熟的表现。
综上,双方问题比较多,都有责任,作为施工方,应就工程量计算错误造成的损失作为索赔的重点,而不是中标的单价,除非单价明显低于成本,但这同时说明评标存在严重问题,除非过低,否则索赔成功的可能性不大。
施工方认为按清单计价量大,且混凝土板比较靠前期,能较早收回资金,走量可以报较低单价,但实际工程量小的多,施工单位可以与建设单位协商,要求对管理费和部分措施费进行补偿(按施工组织计划多占用的资源成本及管理成本),不行的可以按合同对争议规定的进行仲裁或诉讼。
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起源于英国,距今约有上百年的时间,已经发展的较为完善和成熟.随着我国加入WTO,建设领域将进一步开放,为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和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的办法,考虑我国建筑市场现状,通过试点和摸索,我国形成了"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定价,社会动态监管"三者结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这种计价方式从招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报价及相应的评定标办法与现的预算定额计价方式有较大不同。
设计的工程量计算有错误时,结算时怎么办
这要看双方签订是什么形式的合同,如果是固定总价合同,那不论工程量有多大变化。总价是一次包死的。
如果是单价合同,那么到结算是工程量按照结算时工程量进行调整,但可能在合同中还有一点说明,那就是工程量变化范围。
通过上面小编整理出来的内容可以知道关于设计方工程量计算错误应该是有招标人来承担,如果招标人逃避错误,拒绝承担责任的话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在线律师咨询网还有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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