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质保期维护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市政工程
1、在我国,市政设施是指在城市区、镇(乡)规划建设范围内设置、基于政府责任和义务为居民提供有偿或无偿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比如常见的城市道路,桥梁,地铁,比如与生活紧密相关的各种管线:雨水,污水,上水,中水,电力(红线以外部分),电信,热力,燃气等,还有广场,城市绿化等的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
二、市政工程质量保修期
1、城市道路的保修期为1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绿化按照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具体约定进行处理。
2、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98号令,1996年6月4日发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3、城市道路实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城市道路的保修期为一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保修。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00年1月10日发布)自2000年1月30日起施行。
三、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1、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2、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7、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市政工程的建设和维护对于国家,城市甚至人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桥梁道路如果缺于维护,很有可能带来的会是巨大的安全事故发生,所以国家对于此也有相关的规定,市政工程维护一定要注意,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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