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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欠款和垫资的区别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工程欠款和垫资的区别

垫资:未约定的,不支付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工程欠款:未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利息。有约定的,从其照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工程欠款和垫资有什么区别”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解释规定,工程欠款和垫资的区别是利息支付的处理,工程欠款未约定利息的,按同期利率计算,而垫资没有约定的,不支付利息。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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