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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收款是否需预缴企业所得税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工程预收款是否需预缴企业所得税

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的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会计上,由于商品房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未转移和成本不能可靠计量等原因,预售房款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应当作“预收账款”处理。因此,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九条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由此可见,对于企业的工程预售款也需要进行缴纳企业所得税,计算的方式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这点就需要我们做好相应的了解,大家可以仔细进行了解,才能在这方面知道是怎么回事。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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