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挂靠纠纷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挂靠纠纷是否受法律保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存在挂靠行为的,工程合同无效,一般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受一定的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建筑工程挂靠的特征主要有什么
(1)挂靠人没有建设活动资质或资质不够而利用了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名义对外承接了工程,其主体资格存在缺陷。
(2)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其主体资格合法,但缺乏承揽该工程项目的实际能力。
(3)挂靠人须向被挂靠人上交一定数额的费用
(4)挂靠人通常以被挂靠人的分支机构、某某施工队或者项目经理部等形式对外开展活动。
(5)挂靠人一般没有相应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挂靠人的经营方式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存在挂靠行为的,工程合同无效,一般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受一定的保护。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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