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三包一靠
一、三包一靠的法律含义
“三包一靠”指工程建设中的分包、转包、内包、挂靠。
分包是指承包人承包工程后,将其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交由第三人完成的行为。分包是法律允许的行为,合法的分包不为法律所禁止。
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内包”又叫“内部承包”,指承包人承包工程后,将工程交由内部职能机构负责完成的一种经营行为。实务中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内设项目部承包、分公司承包。
挂靠主要指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多为个人或企业不具备资质而与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签定挂靠合同,或以项目承包名义等形式实施工程建设行为。
二、三包一靠的法律区别
关于“三包一靠”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分包与转包、转包与内包及转包与挂靠的区分上。
分包与转包的区别:分包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违法的;转包则没有合法与否的分别。因此,分包不合法称为“违法分包”,而转包只能是“非法转包”。合法分包情况下,需要分包工程承包人具有资质才是有效的;转包情况下,无论转承包人是否具有资质,都是无效的。合法分包的内容是除主体结构施工外的部分工程,转包的内容是全部工程。合法分包的情况下,承包人要对分包工程进行现场管理;转包的情况下,转包人则不对工程进行管理。
转包与内包的区别:转包是非法的建设行为,内包是合法的经营手段。转包的对象是转包人之外的“他人”或“第三人”;内包的对象则是承包人的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转包情况下,转包人不对工程进行管理;内包情况下,承包人要对工程进行管理并承担责任。
转包与挂靠的区别:转包关系下,转承包人一般是以自己名义进行活动;挂靠关系下,挂靠人一般以被挂靠人的名义进行活动。转包关系中,转包的对象可以是有资质的单位,也可以是无资质的单位还可以是个人;挂靠关系中,挂靠人一般是无资质或资质条件不够的单位或个人。在对外关系的表象上,转包表现为转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转包人与转承包人的关系;挂靠关系中,表现为发包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关系。
“三包一靠”指工程建设中的分包、转包、内包、挂靠。在文中有详细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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