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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签订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在标准施工合同条款中,对工程保险有明确和严格的的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工程合同后,自开工之日起就有建设并照管工程的责任,直至业主发出最终验收证书为止。因隧道工程工期较长,受地质、水文条件、自然环境、地质灾害各种情况影响较大,因此承担的风险也高。比如当雨季到来时,暴雨和洪水会导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隧道边仰坡塌方、便道冲毁、更有甚者造成隧道冒顶,地表下沉量、水平收敛量超过规定数值,要求进行换拱等工作。因此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保险公司的选择

对保险公司的选择可能是业主指定,也可能是承包商自主选择。当业主指定时,往往在合同条款中要求承包商对所建工程连同材料和待安装的工程设备进行投保,同时也要求承包商对人身或财产损害和第三者责任险投保。当承包商自主选择保险公司时,应特别注意其赔偿能力和资信,选择信誉较好、有一定理赔实力且索赔相对比较容易的保险公司;同时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具体情况,正确选择保险公司。并认真阅读理解保险条款及有关细节。

2、保险合同的保险范围

保险属于合同范畴,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单所附的条款里设有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等相应条目,清楚的说明了保险合同中规定哪些责任和事故是在保险公司保险理赔范围内的,哪些责任和事故不是在保险公司保险理赔范围内的。保险范围将直接影响出现风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受理索赔,所以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对保险责任的条款一定要逐字逐句细读,对不符合自己利益的内容要及时提出并与保险公司谈判。

3、保险合同的免赔金额

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绝对免赔额和绝对免赔率,且以两者的高者为准。保险合同中规定了免赔额和免赔率在签订合同前要确定,出现风险事故后计算出的损失金额如在免赔金额内的,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例如:我标段局指挥部下面设六个经理部,分别投了人保和**保险。前三个经理部是一个保险公司,后三个经理部是一个保险公司。这就存在在保险理赔时,是每个经理部都有一个免赔额还是每一个保单即三个经理部有一个免赔额。这个在合同中要明确。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争执。

4、合同规定的保险理赔程序和要求

出现风险事故后将按合同规定的保险理赔程序进行理赔工作。并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理赔条款的要求执行。如:合同中规定承包人出现风险后应在多长时间内话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保险经纪公司或是保险公司。在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后,承包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业主提供已按合同条款要求所投的各种保险已生效的证明,并向业主提供保险合同副本。所签订的保险单应与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达成的合同总条款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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