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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价包干问题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法律咨询:工程总价包干问题的咨询

我承包的一个体检中心的装修工程,工程是总价包干,本工程已于2011年5月1日交付甲方使用,并签署工程竣工报告。按合同精神,工程完工本应支付到合同价的80%。但甲方以我有些项目未完成为由扣减我的工程款。请问这合理吗

律师回答:

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应有双方书面签字确认.如对方违约,可以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TAG标签: 建筑工程 工程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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