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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订立工程施工合同要约定人工费用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建设单位订立工程施工合同要约定人工费用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该约定人工费用拨付周期,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工程施工合同保存备查。

提前离职扣工资合法吗

1、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若用人单位随意扣除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该约定人工费用拨付周期,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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