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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村宅基地房屋相关法律纠纷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目前,青岛市农村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快速发展,加之最近青岛地区开始对农村房屋进行确权登记,这就导致众多宅基地房产问题浮出水面,农村房产的纠纷也明显增加,现本律师结合实践经验将有关问题汇总供大家参考:
1、同村居民之间宅基地房屋买卖问题,一方要求变更登记另一方不配合的。目前,对待此种情况买卖发生超过两年的,法院不予处理,驳回起诉。保持现状,进一步等待相关政策出台。
2、外村人、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房屋的。对待此种情况若未发生拆迁等情况,法院也是不予处理,保持现状。若发生拆迁了,由法院根据青岛市中院有关意见处理。
3、分家分得房产,父母在世的,可以直接办理更名手续;父母离世的,兄弟姊妹签字办理;无法办理的可以吃分家单维持现状。
4、父母老房,其一兄弟姊妹翻建或重建,未留遗嘱。
5、父母房产,父母离世未留遗嘱。
宅基地纠纷错综复杂,需要专业律师结合法律实务和农村习惯等综合分析,建议遇到此类问题及时与律师沟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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