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产权登记的手续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产权登记的手续有哪些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由于开发建设单位原因,造成购买人在登记期限届满超过一年仍无法办理权属登记的,购买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开发商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购买商品房产权登记所需的材料
购买商品房产权登记所需的材料有: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
(三)商品房进住通知
(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五)初始登记批复
(六)契税完税凭证
(七)维修基金专用收款收据
(八)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
(九)、房屋平面图、宗地图(栋基底图)
(十)、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以上就是对于商品房产权办理手续的解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能够在您办理相关权证时,为您节省时间。如果您还有疑惑没有得到解决或者您需要更多的法律帮助,欢迎您通过在线律师咨询网在线律师服务获取免费的法律咨询或者与我们的律师取得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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