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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产权到了怎么办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拆迁安置房产权到了怎么办

拆迁安置房产权到期后,即使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也并未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如何处理拆迁安置房产权到期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实际上,当安置房变成危房强制拆除时,则不能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大家在处理安置房问题时,一定要妥善保管,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相关问题,在线律师咨询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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