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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典当是不是财产权利质押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黄金典当是不是财产权利质押

依据我国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黄金典并不属于财产权利,而是属于动产的一种,所以黄金典当不是财产权利质押,而是动产质押。

《典当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典当行,是指依照本办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典当活动的企业法人,其组织形式与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财产权利质押典当可包含哪些财产权利

《典当管理办法》在经营范围一章中指出了典当行可以经营“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是指当户或第三人将其财产权利凭证将会典当行占有,将该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根据国家《担保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目前有些典当公司的业务介绍中,除上述部分品种外,还设有国债、国库券、企业债券;店铺、摊位的经营权、租赁权;版权;应收帐款等。

在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范围中有以下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债权人必须占有债务人的质物,即:债务人必须把典当的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债权人或第三人称出质人;债权人享有上述财产的权利,称质权人。

(二)依法可让与的财产权,如以亲属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抚养请求权等,不得为权利质押典当的标的。

(三)依当事人的特约不得让与的财产权,而第三人知悉有该特约时,该财产权不得为权利质押典当的标的。

(四)禁止扣押的财产权,如养老金请求权等,不得为权利质押典当的标的。

(五)特别法明确不得让与、查封或者供作担保的财产权,不得为权利质押典当的标的。

(六)不动产物权、矿业权、渔业权和水权等,不得为权利质押典当的标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黄金典并不属于财产权利,而是属于动产的一种,所以黄金典当不是财产权利质押,而是动产质押。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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