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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的车位能转手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无产权的车位能不能转手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物权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没产权的车位只能以转让的形式交易,因为没有产权,是不能买卖的。除了无人防功能的地下车库可能有产权出售之外,小区物业还会在地上划车位出售,这些都是不具有产权的车位,严格来讲,这些车位是不具备出售条件的,物业公司只能以租赁使用权的形式出租。

双方商谈成功后,双方签定《车位(车库)转让协议》,可以自己私下起草,也可以请律师起草,合同约定所转让的车位号、面积、位置、价格等。如果能找到原楼盘的开发商,最好在开发商处登记,说明此车位(车库)已转让给新买家,并且盖开发商的公章;另外需到物业费登记说明,因为以后牵涉到水电费、物业费。

出售停车位合法吗

1、停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时,开发公司和业主均无权出售停车位,即使是对外出租停车位的长期使用权也应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收益用于小区停车位的维护、管理基金。

2、停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公司时,开发公司的所有权与小区业主的专用权可能会发生矛盾,开发公司认为既然小区内业主不购买特定的停车位,作为所有权人便有权对外出售多余停车位;业主则认为开发商的行为侵犯了小区住户的专用权,一旦将来拥有私家车,将面临无处停车的境地,而为小区规划的停车位早已被“外人”买走。为避免此类尴尬局面的出现,就要求开发公司在处分住宅小区内的停车位时受到相应的限制,也即处分行为不得侵害小区住户的合法权益。开发商将车位卖给小区之外的人侵害了小区内业主的权利。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有的情况下没有产权的车位如果能够证明暂时是归属于转让方那么在归属期间内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不能进行买卖, 如果想要获得产权的建议可以联系律师帮忙,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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