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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子女婿有居住权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农村宅基地房子女婿有居住权吗(《物权法》、《继承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居住权是属于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房子女婿有没有居住权,由房屋所有人决定,如果房屋所有人允许女婿居住的,就拥有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二、农村宅基地可不可以继承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

第二,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据此,农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遗产,故不可以继承。但是,存在特殊情况,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继承将会导致其对宅基地的继承。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居住权是属于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房子女婿有没有居住权,由房屋所有人决定,如果房屋所有人允许女婿居住的,就拥有居住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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