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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给我借款用房产证抵押应怎么签协议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别人给我借款用房产证抵押应怎么签协议(《担保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用房屋抵押为借款担保的,抵押人与债权人应该签订抵押合同,载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等内容,并且要对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八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三十九条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抵押担保的责任范围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

1、主债权。主债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例如金钱债权、交付货物的债权或者提供劳务的债权。

2、利息。利息指实现担保物权时主债权所应产生的一切收益。

3、违约金。违约金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4、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指一方当事人因违反合同或者因其他行为给债权人造成的财产、人身损失而给付的赔偿额。

5、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指债权人在占有担保财产期间因履行善良保管义务而支付的各种费用。

6、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指担保物权人在实现担保物权过程中所花费的各种实际费用,如对担保财产的评估费用、拍卖或者变卖担保财产的费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变卖或者拍卖的费用等。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 【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用房屋抵押为借款担保的,抵押人与债权人应该签订抵押合同,载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等内容,并且要对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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