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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江北区自行建房规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芜湖市江北区自行建房规定:

任何单位不得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搞集资合作建房。因个人合作建房是以社会自然人,通过完全自愿的组织形式来开展,而芜湖这家公司则是独立的法人单位,不能作为召集人来进行个人合作建房,属禁止范围。为此,该公司根据此《意见》精神,中止目前运作的个人合作建房项目。

相关规定:

第一,“一户一宅”政策。农村村民占用集体土地建房严格实行“一户一宅”的政策,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一户用地面积使用耕地不超过130平方米,最多人头户使用其他土地不超过180平方米(各地规定不同,有80--300平米不等)。

第二,严格审批程序,办理许可证制度。一般规定以户为单位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对建房申请进行审核、公示7日并签署意见。乡镇对申请复核,组织乡镇国土、林业、村等人员到现场。符合要求,由乡镇人民政府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有的地方要报县区政府审批,由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用地批准文件)。

第三,不准非法占用耕地建房。新建住房要尽可能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确需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和“占一补一”,坚决杜绝乱占滥用耕地建房,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设住房。

1、农民胡乱选址建房

农村土地使用是有规定的,比如田地就是种植农作物、公共土地是建设道路或者别的公共设施、宅基地就是用来建房的。所以如果建房不用宅基地的,是不允许,严重的不但要拆除还要交罚款。

2、建房没有取得乡村规划许可

今年宅基地确权后,农村建房也走上正轨。以后农村房屋也会有房产证,建房需要申请、得到审批,那么就需要有建房许可证了。

3、房屋不符合设计规范的

农村房屋设计也有规定,有的农村建房楼层较高,一是不允许、二是自行建设还存在安全隐患。所以啊,农村建房不能盲目攀比,要按照规定设计,符合农村建房规定。

4、建房所占宅基地超标

农村以前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很多都超过标准面积的,对于超过标准面积的,农民也不能私自使用建房。

5、一户多宅的

一户多宅,想在宅基地上建造新房,也是不行的。原则上都是一户一宅,想建新房,首先要妥善处理好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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