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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买卖契约补充条款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房地产买卖契约补充协议

本补充协议根据(x )房买卖契字(x )号房地产买卖契约(以下简称:契约)第八条订立,经双方同意共同约定以下事宜:

一、根据契约第一条所涉房产,房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采用向 (以下简称:银行)申请购房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房款。

二、双方共同依照银行办理购房按揭有关程序规定,将契约所涉房产在其指定的房地产评估单位评估。

三、乙方应在上述评估报告作出后三日内将首期房款元汇入银行指定的帐号 (帐号:),首付款在按揭银行冻结,贷款元整,待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办理完成以后首付款与贷款合计元,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首付款逾期未汇入视为违约,按契约第五条执行。

四、补充契约第三条。房屋移交给乙方时,甲方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所有户籍关系迁出,并结清该房屋所有费用,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逾期未移交房屋视为违约,按契约第五条执行。

五、针对契约第七条,双方约定契约所涉房产过户过程中产生的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房屋产权登记费、房屋评估费等六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本宗交易由丙方提供中介服务,乙方支付的定金由丙方代为管理,经协商,中介费为人民币元整,甲方承担元,乙方承担元。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合同编号: 合同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码: 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二、房地产买卖契约签订注意的事项

1、购买商品房时,须事先了解并查阅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自己拟购买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所载的房屋幢号范围内。

2、购房者所签订的认购协议中的购房人应与商品房买卖契约中购房人一致。

3、购房者可通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备注事项,了解开发企业所销售的商品房是否存在土地抵押情况。若存在土地抵押的,在签订认购协议时,应要求开发商约定土地解押时间和签约时间。

4、购房者与开发企业所签订的认购协议应按照从网上下载的标准格式,协议中应约定签约时间。认购协议签订时,购房者只付定金,不付房款。

5、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若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开发商应在认购协议中注明房屋抵押的事实,双方应约定房屋的解押时间和签约时间。

6、购房者与开发商所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必须是从网上下载的标准格式,双方签字盖章后,购房者方可付定金和房款。开发商应在十日内确认上传,并在三十日内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手续不但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而且在通常情况下还可以避免因开发商的其他债务导致所购房屋被人民法院查封。

7、购房者在签约前,不仅要充分了解合同的主要条款,也要了解前期物业合同以及业主临时公约的主要条款,因为这些条款中有购房者将要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商品房的买卖契约又房管局进行管理但是主要的条款由双方进行商定,尤其是房屋得交房时间,交付条件,面积误差等处理方式以及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等等约定。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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