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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后悔了还能要回来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赠与在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但是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的,就不能撤销的。

赠与房子后悔了,想撤销咋办

具体有如下4种情况:

1、房产赠与已过户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2、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3、房产赠与未过户

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合同在《合同法》中特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

4、法律规定不能撤销的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与此同时附义务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的。

不过,这不是绝对的,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撤销赠与房子的。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及配偶);

(2)对赠与人有扶养(赡养、扶养、抚养的统称)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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