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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继承过户年限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有什么期限

依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对房屋继承过户登记的期限是没有规定的,但一般是继承开始后,尽快办理过户登记。

相关法律规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有什么期限”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对房屋继承过户登记的期限是没有规定的,但一般是继承开始后,尽快办理过户登记。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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