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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不过户可以交土地出让金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经适房不过户可以交土地出让金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济适用房不过户也可以交纳土地出让金的,当事人住满五年后,可以交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取得经济适用房的完整产权。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经济适用房申购有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2、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必须同时符合法定条件,即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以及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加以认定。

4、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济适用房不过户也可以交纳土地出让金的,当事人住满五年后,可以交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取得经济适用房的完整产权。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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