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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转让要按照什么程序办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房地产转让要按照什么程序办理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管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4,房管部门核审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7,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房地产转让方式有哪些

1、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必须注意,城市房地产买卖中的地产只能转移使用权,所有权仍属于国家。

2、房地产赠与:城市公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行赠与;土地使用权的赠与也不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

3、其他合法方式:

(1)以房地产作价人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

(2)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届发生变更的;

(3)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4)以房地产抵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见,我国的《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房地产转让的法定程序,因此当事人在办理房地产转让的的时候需要遵守法定程序,保证其转让行为的合法有效性。以上就是小编提供的解答,如有需要,可来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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