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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继承公证书没有过户的房产能抵押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只有继承公证书没有过户的房产能抵押吗(《物权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房屋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只有继承公证书,房屋没有过户的,继承人并没有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所以不能抵押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百八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七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遗产继承公证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三百九十五条 【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房屋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只有继承公证书,房屋没有过户的,继承人并没有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所以不能抵押房屋。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有最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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