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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动产还是什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动产还是什么

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属于产动产,而是属于用益物权,承包人享有对土地依法经营的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第一百二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第一百二十六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不动产包括什么

不动产是指土地和土地上的定着物。包括各种建筑物,如房屋、桥梁、电视塔,地下排水设施等等;生长在土地上的各类植物,如树木、农作物、花草等,需要说明的是,植物的果实尚未采摘、收割之前,树木尚未砍伐之前,都是地上的定着物,属于不动产,一旦采摘、收割、砍伐下来,脱离了土地,则属于动产。(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财产。如机器设备、车辆、动物、各种生活日用品等等。

不动产的特点是,与土地不能分离或者不可移动,一旦与土地分离或者移动将改变其性质或者大大降低其价值。例如,建筑物一旦移动或离开土地就不成其为建筑物,其价值将大大降低。而动产则可以随意移动,其价值不受影响。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属于产动产,而是属于用益物权,承包人享有对土地依法经营的权利。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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