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在租客拖欠房租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生活中形形色色什么事都有,承租者欠缴房租费是很常见。为避免今后被房客追究“贵重财物丢失或者受损”的责任,遇到承租者欠费且人已经联系不上的情况,房东可邀请律师或公证员,并在第三方监督之下完成入屋、清点、搬移、保管屋内财物、占据房屋,以及通知房客前来取回等程序。完成该程序后,房东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房客交纳拖欠的租金等费用。
其实,房客丢下出租屋和自己的家当消失,愁得房东不知该如何办的事,是完全可以规避的。现在的房东出租房子,大多只是口头谈好租赁价格、期限、要注意的事项,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的不多,并且在合同条款上,也十分不全面。如果房东在租赁合同上注明:合同期满后,房客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清理完屋内个人物品,逾期不清理者,房东有权对室内物品进行处置,就不会出现类似房客欠费人消失,房东拿着房门钥匙却不能开门的这种情况了。因此,将闲置房屋出租时,最好先通过律师制订一个较完善的书面合同,对租房费用、承租人应承担的义务、房东所承担的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保障承租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租户拖欠房租的情况不仅在国内时常发生,在国外也是常见的事情,许多租客经常拖欠房租,最后甚至是直接不与房东联系并且赖着不走。那么国外出现房屋出租租户拖欠房租的情况有哪些处理方式呢?
第一种情况是如何将欠款要回并且将拖欠房款的租客从出租房中驱逐出去。这种情况无论金额的大小,只有通过口头诉讼来处理,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司法程序,这种情况不用通过简易审理。通过口头诉讼,房东可以停止合同并且将房客驱逐出去,同时勒令房客偿还拖欠的房租、煤气费、水费、电费、电话费等必须承担的费用。通过这种方法,可以比较迅速地收回住房。房东如果确实需要房子急用,如果房客拖欠金额不大的话,房东可以不等到归还拖欠的房款,立即终止合同,要求房客即刻从租房中搬出。
第二种情况就是房东只要求终止合同,不要求归还拖欠房款,然后将房客驱逐。这种情况也是只需要通过口头诉讼来处理。
第三种情况是追回拖欠租金。比如租客长期拖欠房租,在没有结清账目也没有告知房东时就离开了。西班牙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索赔:
在拖欠金额未超过2000欧的时候,房东可以通过口头诉讼来要求偿还拖欠房款,以及其他一些相关费用,比如水费、电费、煤气费等等。这种处理方式不需要律师也不需要诉讼员。
如果拖欠的款项超过了2000欧的时候,需要通过简易审理(PROCESOMONITORIO)来处理。这种情况不管金额多少都不需要律师和诉讼员,但是和口头诉讼一样需要支付法庭费。如果租客仍然不配合的话,可以直接申请财产冻结。
不管是以上的哪种情况,拒绝支付租金、拒绝离开等等,都建议首先通过书面的方式,用律师函来督促房客支付房款,注明期限并且明确告知如果仍然不支付拖欠款项就会开始走法律程序。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