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是什么
利润,是指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利润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
利润的第一个口径,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加上投资收益(或减去投资损失)后的净额。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管理费用+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营业收入,是指小企业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是指小企业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实现的成本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投资收益,是由小企业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债券投资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处置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取得的处置价款,扣除成本或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三部分构成。
利润的第二个口径,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一)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小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
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科目设置
小企业应设置“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小企业实现的各项营业外收入。本科目应按照营业外收入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月末,可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营业外收入”科目应无余额。
小企业收到出口产品或商品按照规定退回的增值税款,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不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
账务处理
第一种情况,小企业确认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比照“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种情况,确认的政府补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或“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政府补助,是指小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含政府作为小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
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发生亏损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三种情况,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含出口退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先征后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四种情况,确认的捐赠收益,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五种情况,确认的盘盈收益,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六种情况,确认的汇兑收益,借记有关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七种情况,确认的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违约金收益等,借记“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八种情况,确认的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二)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指小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出。
小企业的营业外支出包括: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
科目设置
小企业应设置“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小企业实现的各项营业外支出。本科目应按照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月末,可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营业外支出”科目应无余额。
账务处理
第一种情况,小企业确认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借记本科目“营业外支出”、“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
第二种情况,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长期债券投资损失,应当按照可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债券投资”等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本科目“营业外支出”。
第三种情况,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实际发生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按照可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本科目“营业外支出”。
第四种情况,支付的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借记本科目“营业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第五种情况,确认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借记本科目“营业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利润的第三个口径,净利润
净利润,是指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后的净额。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七十一条规定,小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确认所得税费用。
小企业应当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当期应纳税额。
小企业应设置“所得税费用”科目。年度终了,小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纳税税额,借记本科目“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科目。年度终了,应将本科目“所得税费用”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小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补交的所得税,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先征后返的,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
【例8-1】“**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结转前损益类科目的余额如下,记账单位为元。
会计科目借方余额贷方余额
主营业务收入20000
主营业务成本14000
其他业务收入2000
其他业务成本1200
营业税金及附加500
投资收益1500
销售费用700
管理费用1630
财务费用200
营业外收入1100
营业外支出500
所得税费用147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和期末未分配利润。
(1)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20000+2000)-(14000+1200)-500-700-1630-200+1500=5270元
(2)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5870元
(3)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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