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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要按什么程序处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刘先生上周在玉林小区与一辆出租车追了尾,出租车破了相,自己的前杠也变了形。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买了保险,心想自己有保险公司赔,找交警怕麻烦,就赔了对方300元,自己把车开到维修站修理。

结果维修站一查,水箱都坏了,全修好要花1000多元,他理直气壮地通知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称要有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才能理赔。刘先生赶到交警分局事故大队,要求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说:“按照规定,事故另一方也必须到交警分局接受调查,我们才能为你出具认定书。”刘先生傻了眼,“我到哪里去找那个出租车司机啊。”

据了解,像刘先生遇上的这种情况,在成都还比较普遍。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理方便了事故双方,也有效地缓解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堵塞。但是,部分驾驶员对“事故快速处理”程序及规定不了解,以为只要由责任方掏钱私了就完了,连交警都不通知到现场,结果在理赔时跑了很多冤枉路。

需向保险公司理赔的,切记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自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2、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还有读者称,有些司机肇事后声称离开现场协商,结果一离开就翻脸不认。所以这里提醒大家,发生碰撞后,如果不会造成交通堵塞,最好保护现场并报警,有照相机的最好拍下现场后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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