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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地址变更需要哪些材料,变更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公司经营地址变更,先做工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③股东盖章、签字(自然人);

4.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的步骤:

(1)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2)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3)企业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住所、经营范围除外),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两份;

7.税务跨管辖地迁移的,需到原税务管辖办理迁出手续;

二.变更登记流程: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即应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在承诺期限日,申请人可以凭《受理通知书》到发照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核准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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