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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险的除外责任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2)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自残、殴斗、吸毒等所致意外伤害;

(3)因被保险人私自服用、注射药物所致意外伤害;

(4)因战争、核辐射等不可抗力所致意外伤害。

二、怎样的伤害属于意外伤害:

一是外来的伤害。是指伤害是由被保险人自身以外的原因造成的。

二是非本意的伤害。是指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的或违背其主观愿望的。

三是突发的伤害。是指在极短的时间内形成来不及预防的事故。

四是非疾病的。因为疾病的发生是一种来自身体内部的因素,故不在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三、如何理解意外伤害保险中的责任期限:

责任期限是意外伤害保险特有的概念,指从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一定期限,通常为180天。如果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伤害后在责任期限内身故或残疾,而且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直接原因,那么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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