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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期间换房东应该怎样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承租期间换房东应该怎样

某市一先生A今年租了赵某的三间房,租期2年。后赵某未通知A先生,便将房屋转让给了李某,并且已经房产过户手续,李某合法拥有了该三间房的所有权。现在,房屋租赁协议上的租期未满,但是新房主李某要求A先生腾房。A先生找到律师咨询,房屋租赁协议的租期未满,李某是否有权要求A先生腾房呢?之前签订的协议对现在的新房东是否有效呢?根据法律规定,虽然更换了所有权人,但原合同继续有效,李某无权要求腾房。

法律上对于此种问题的解决,提出了二个原则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和优先购买权。也即原房主在没有征得租赁者的同意下将房屋出卖,新房主提出房子不能继续住下去得不到法律的支持,租赁者和原房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对新房东也适用,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第一,买卖不破租赁

《合同法》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法理上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同时,该原则在另一部法律也有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第二,优先购买权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出卖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对于在租赁期间发生更换房主的行为,都可以依照上述法律规定来处理,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表明了,法律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只要房屋买卖没有事先通知承租人,房产所有权的转移不影响房屋的租赁。如果出租人告知了承租人买卖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不购买,出租人对于租赁合同的单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我们国家,如果更换了房东那么一般是买卖不破租赁并且有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如果房东换了那么这个租赁还是继续存在的,不能够由于房东的更换而解除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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