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用办执照吗
出租房屋用办执照吗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不需要,房屋出租手续:
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应当在房屋出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文件:
a.书面房屋出租合同。
b.房屋所有权证书。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设定抵押的房屋的,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c.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d.经办人的证明文件。房屋代管人出租产权人委托代管的房屋,须提交房屋产权人明确授权其有房屋出租权限的委托书和代管人的合法证件;
e.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外地人员承租本市房屋需提交户籍地证明其身份。外出事项的证明;有些性质房屋的出租(如机关、事业和公益单位的房屋)需提供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机关、部队和企事业单位租用城市私房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批准。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个人与个人出租的话是不需要执照的,这个时候只需要签订合同就可以了,如果是公司要进行租赁,这个时候就需要办理执照才可以。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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