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房屋出租有去登记的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房屋出租有去登记的吗

需要。备案登记只是起到行政管理的作用,对流动人口进行监管,防止一些作案人员在市区内不易被发现的情况。但出租方会后面会定期缴纳税款。双方签订的房租租赁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是有效的,受国家法律保护。

法律规定

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

(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五)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房屋出租该进行登记就应该要及时进行登记,如果不及时登记被工商局查到了的话,将会进一步的影响到自己的权益。对于房屋出租是否要进行登记或是房屋出租登记的具体法律要求都不了解,在线律师咨询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帮助。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