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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需在工商局备案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出租房屋需要在工商局备案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修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32条规定:“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虽然直接规定了未办理登记备案的租赁行为无效,但是鉴于它属于部门规章层面的法律文件,不能规定合同效力问题。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出租房子的话,这个时候一般不需要在工商局进行备案,而是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在工商进行备案是一些经营性质的租赁房屋。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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