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什么时候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
优先购买权纠纷一直是实践中的难点问题,《房屋租赁解释》对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作了进一步限制,明确下列情形承租人无权主张优先购买房屋: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 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问题进行的解答,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包括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